进口物品海关税则归类

根据税则归类选择正确的HS编码十分重要,因为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消费税和进
口许可证要求都是根据该商品HS编码确定的。在中国,HS编码一般包含8-10位数
字。

这些编码的前6位数和其他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国所使用的编码一致,但各个成员国
对前6位的解释以及适用的后2 – 4位编码有所不同。如果未经分析复核,这些潜在的
差异可能会引起争议或合规性问题。
为了对进口到中国的商品进行准确的税则归类,进口商可向中国海关申请归类预裁
定,以确定准确的HS编码。该申请应在货物拟进口3个月之前向注册地直属海关提
出。
需要注意的是,HS编码也与出口退税有关,因为产品的税则归类决定了其出口退税
率,而不同HS编码可能会导致增值税出口退税额产生大额差异。

税则归类筹划和参与税改调研
海关税则归类的原则,是根据商品在进出口时间点上的物理形态决定适用的关税税率和各项监管条件。如果可以改变商品在进口时的状态,将有可能改变商品的税则归类,从而降低相应的关税税负。例如,将部分加工工序转移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从而改变商品进境时的形态,有可能使商品适用不同的税则归类,从而享受更加优惠的关税税率。但是,这种归类筹划存在着一些限制,因此在具体运用时需要关注行业和海关的具体规定。
另外,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每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调整,制定《关税调整方案》,而每年《关税调整方案》中的各项修订来源于国家各部委以及行业协会根据贸易情况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报送并经审议采纳的税则修订议案。其中,海关的税政调研是企业提出税则修订议案的最重要途径和最有效的方式。企业对进出口政策有合理诉求的,可以作为税政调研的建议向海关提出。通过税政调研可以调整的税则内容包括新增税号、删减税号、降低或提高暂定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税号覆盖商品范围等。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

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
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来实现可观的成本节
省。然而,每项加工贸易的申请都需要通过中国海关的全面评估。为了获得加工贸易
经营资格,生产企业需要符合原材料进口、加工类型以及仓储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要
求。

中国的生产企业一般可采用两种加工贸易模式:

进料加工模式

在进料加工模式中,中国生产企业向国外供应商购买原材料时,可以暂免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并在完成生产后出口产成品。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从国外供应商转移到中国的生产企业。

来料加工模式

来料加工模式是另一种暂免进口原材料关税和增值税的方法。在这种模式下,海外供应商免费向中国生产企业提供加工用原材料。
来料加工企业在加工完成后出口产成品。与进料加工不同,来料加工中不涉及原材料所有权的转移,加工企业只向海外公司收取加工费。

一般贸易进口报关

一般贸易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的一种。《海关法》规定,货物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进出境口岸海关请求申报,交验规定的证件和单据,接受海关人员对其所报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依法缴纳海关关税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的税款,然后才能由海关批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放行。

一般贸易进口操作流程

  一般贸易报关是针对一般贸易进口的[1],在进行报关之前就必须先确定一般贸易进口的付款方式是T/T呢,还是L/C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开证,等开完信用证后,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开始进行一般贸易报关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必备单证:清单、INVOICE、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装。
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INVOICE、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另: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首先说一下:一般贸易进口。一般贸易进口,首先要确定付款方式,是T/T呢,还是L/C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开证,等开完信用证后,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INVOICE、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首先要拿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拿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上面有你们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实际上你进口的货物需要不需要商检你让货代帮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也可以自己查,通过商品编码书。
等换完单以后,如果需要商检得进行商检了,那填好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INVOICE、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
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所以,为了加快进口通关的力度,最好是开一张口头的支票,(不过这种方式一般企业的财务不会答应的)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税都要用支票交的。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你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把交款书交给货代,然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二次放行)。

免税品进口报关

主管海关经审核无误,监管免税品入库;
(三)免税商店将免税品调出监管仓库进入经营场所销售前,应当填写《免税品入/出监管仓库准单》,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主管海关经审核无误,监管有关免税品从监管仓库调出进入销售场所;
(四)免税商店之间调拨免税品的,调入地免税商店应当填写《免税品调拨准单》,向其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出地免税商店按照规定将免税品转关运输至调入地免税商店;
(五)免税商店凭销售对象的凭证或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的限量、限值销售免税品;
(六)免税品在办理入库手续期间发生溢卸或者短缺的,免税商店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主管海关核实无误后出具查验记录,准予免税商店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七)免税品在储存或者销售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免税商店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如果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免税商店应当填写《免税品报损准单》,主管海关核实无误后准予免税结案;
(八)免税品如果发生过期不能使用或者变质的,免税商店应当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并且填写《免税品报损准单》。主管海关查验核准后,准予退运或者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九)免税商店应当建立专门帐册,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将上季度免税品入库、出库、销售、库存、调拨、损毁、灭失、过期等情况编制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免税品核销手续,主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员到免税品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实地检查。

进口海关货物估价

中国海关遵循《WTO海关估价协定》(也称《WTO实施关贸总协定(GATT)第七条的协定》)的估价原则。
在海关估价方面,中国目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即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海关总署令第213号(以下简称“213号令”)。根据213号令,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包括买方向卖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货款。
除了以上法规,海关总署同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即海关总署令第211号(以下简称“211号令”)。根据211号令,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加工贸易的不同业务模式、保税货物的状态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
海关估价对于海关和进口商来说都是一个难题。关于这方面的更多细节将在之后的章节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