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遵循《WTO海关估价协定》(也称《WTO实施关贸总协定(GATT)第七条的协定》)的估价原则。
在海关估价方面,中国目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即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海关总署令第213号(以下简称“213号令”)。根据213号令,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包括买方向卖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货款。
除了以上法规,海关总署同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即海关总署令第211号(以下简称“211号令”)。根据211号令,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加工贸易的不同业务模式、保税货物的状态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
海关估价对于海关和进口商来说都是一个难题。关于这方面的更多细节将在之后的章节阐述。